一、决定任命:
王晓春为天长市财政局(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)局长(主任);
袁平为天长市商务局(市投资促进局)局长;
贺敏星为天长市文化和旅游局(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)局长;
赵玉龙为天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;
董剑超为天长市民政局局长。
二、决定免去:
潘中勇的天长市财政局(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)局长(主任)职务;
吴月茂的天长市商务局(市投资促进局)局长职务;
曹文香的天长市文化和旅游局(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)局长职务;
於旌方的天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;
朱宏文的天长市民政局局长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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